香港与内地身份衔接的核心证明
当内地居民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后,在处理此前以内地身份登记的各类资产(如房产、金融账户)或法律事务时,常面临一个根本性问题:如何证明过去的“自己”与现在的“自己”是同一个人?此时,「同一人声明书公证」便成为不可或缺的法律桥梁,专门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内地身份与香港身份属同一主体。
什么是「同一人声明书公证」?
「同一人声明书公证」,正式名称为《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》,是一项重要的香港公证服务。该文件经由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审核、见证签署并出具,具有法律效力。其核心作用是证明文件持有人所持有的香港身份证、回乡证(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)上所载身份信息,与原先持有的内地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文件上的身份信息,同属一人。
哪些场景必须办理?
该公证的应用场景十分广泛,主要涉及跨境资产与权益的衔接。例如,陈先生获批香港永居并取得回乡证后,需处理其早年于深圳购置的房产。在办理产权人信息变更、出售或抵押登记时,深圳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要求其提供同一人证明文件,以确认房产证上的内地身份与现香港身份为同一人。此外,在变更内地银行账户身份信息、处理内地公司股权、办理婚姻状况变更、继承内地遗产等事务中,此公证同样关键。
办理所需材料与两种核心路径
办理所需基础文件通常包括:原内地身份证(正反面)、现香港身份证、现香港回乡证。办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权威路径:
路径一:香港本地办理(经转递)
1. 委托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(律师)起草并见证签署《同一人声明书》。
2. 公证人完成香港公证后,将文件递交至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申请加盖转递专用章。此流程完成的文件可直接在内地使用,是处理内地事务最通用的方式。
路径二:内地公证处远程办理
部分内地公证处可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。申请人需准备两地身份证明文件的清晰扫描件,草拟声明书内容,随后通过公证处指定的线上平台,与内地公证员进行实时视频连线,在公证员见证下签署并完成声明书公证。此方式为身处内地的申请人提供了便利。
办理周期与服务价值
在文件齐全、签署无误的情况下,常规办理周期约为3个工作日。完成后的公证文书原件可选择邮寄或自取。这份经过严谨法律程序认证的文书,不仅是解决“我是我”身份困境的钥匙,更是保障申请人跨境资产安全、顺利衔接两地法律权益的重要保障。对于涉及更广泛国际使用的场景,还可根据需要进一步办理海牙认证(Apostille)。
